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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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——2020年1月1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信
各位代表:
现在,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019年工作回顾
一年来,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,坚持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,坚持“稳进、落实、提升”检察工作基调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一、坚持党的领导,在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中,服务发展大局
强化政治引领,聚焦主责主业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服务中心大局。
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坚持重大事项、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制度。扎实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始终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始终从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结合永宁检察工作实际,制定“学、干、总、宣”工作思路。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、批示精神和中央、区、市、县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。坚持依法严惩、打网破伞、打财断血、综合治理同步推进。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发生在永宁县域内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,其中办理的“3.09”案,受到了自治区政法委、自治区检察院的高度肯定,并将办案经验向全区推广。
服务打好“三大攻坚战”。强化政治担当,履行职责使命,按照最高检《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“三大攻坚战”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》,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重大风险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,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以司法救助、支持起诉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,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体现司法温度。
二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
坚持将司法办案和防控风险相结合,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职能作用,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。
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,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2件277人,同比件数上升17.41%,人数上升21.49%;批准逮捕134件203人,同比件数上升11.66%,人数上升13.40%,不批准逮捕48件73人,同比件数上升45.45%,人数上升52.08%。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1件378人,同比件数上升4%,人数下降5%;提起公诉案件268件361人,同比件数上升13.5%,人数上升6%,不起诉11件13人,同比件数下降8%,人数下降43%。批捕、起诉案件办结率100%、准确率100%。
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。强化人权保障,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,落实值班律师制度,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,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,减少社会对抗,化解社会戾气,促进社会和谐。建立“五集中制度”,成立专业化办案组,确定专人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,简案快办,繁案精办。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149件189人,适用件数占受案数的53%,人数占受案数的51%,位居全市第一,全区第四。
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。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力度,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,以发诉前检察建议为主要形式,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,对黄河流域永宁段进行排查,重点排查河道滥挖滥采、垃圾堆放、污染物排放等污染破坏行为。办理的“永宁县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入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,向全国推广。一年来,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,立案22件,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。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,紧贴人民群众的需求,提升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效。
积极推进矛盾化解调处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努力打造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检察模板,将涉检信访问题,消化在检察环节,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0余件次,让群众带着愁绪来、带着笑容归。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,及时反馈办理结果,以“看得见”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,发放司法救助金24.5万元,进一步增加社会稳定因素,彰显司法为民情怀。
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保护。监督教育部门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有效预防校园性侵违法犯罪发生,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21场次,受众人数10000余人,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0余份,营造了学法、守法从孩子抓起的氛围。推进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,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6件7人。开展犯罪预防及观护帮教,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,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,支持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,维护其合法权益,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三、持续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
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强化新时代诉讼监督工作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强化刑事立案、侦查、审判监督。坚持“在办案中监督,在监督中办案”,把监督融入立案、侦查、审判等刑事诉讼全过程。全年监督立案11件22人,撤案6件6人,纠正漏捕18人,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,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人,制发检察建议书16份,均回复采纳;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,已回复并整改4份;纠正漏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,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,抗诉2件3人,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达67%。
强化刑事裁判执行监督。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,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71件,执行标的229.6万元;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检察监督,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检察监督,办理社区矫正漏管案件1件、违法违规案件16件、建议收监执行案件3件;充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,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,对17人变更强制措施。
强化民事诉讼监督。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,提升监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,与县人民法院达成“在监督中支持,在支持中监督”的共识,共同维护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既判力、执行工作公信力和检察监督权威性。创新开展“两个1000件”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,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、执行案件实行有效法律监督。全年办理民事审判监督、执行监督、支持起诉案件共128件,发出检察建议书114份,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,支持起诉书11份,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2份。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,移送犯罪线索1件3人,已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四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努力打造过硬队伍
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,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,努力打造让党放心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。
以党建带队建。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,推动党建与业务、队建融合发展。以阵地建设为基础,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,围绕“三会一课”和“党建2+3+5”品牌建设,结合进社区、下基层活动,以惩治、预防、监督、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工作,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,检察院党支部顺利通过五星级党支部验收。
以整顿强作风。结合全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,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。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,明确岗位职责、岗位风险点和预防措施,压实“一岗双责”职责,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,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。
以改革促发展。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,完成内设机构改革;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,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,检察人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,案件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。坚持问题导向,案件质量管理部门评查案件常态化开展,促进规范司法。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、必须直接办案的要求,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60件,占办案数的23.29%。
五、不断强化自身监督,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
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,不断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,持续深化检务公开,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。
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。全力支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依法履职,邀请代表、委员参与视察、调研等活动。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,开展以“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”、“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”及“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”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民营企业家、普通劳动者代表、社区居民等百余人走进检察机关,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,并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,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、“两微一端”等载体,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。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,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809件,公开法律文书272件,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。成立新媒体工作室,发布原创检察信息55条,刊发新闻144篇,宣传检察好声音,弘扬检察正能量。全面保障律师权利,接待律师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113人。
各位代表,2019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,是政府、政协和各位代表、委员,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。在此,我谨代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!
各位代表,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相比,还存在明显的不足。一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前瞻性、精准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;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;三是四大检察业务,即刑事检察、民事检察、行政检察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的不平衡,尤其是对行政诉讼的监督,明显不足;四是队伍建设距“五个过硬”要求还有提升的空间。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不足,执法不规范的顽疾尚未彻底根治。对此,我们将直面问题,制定措施,逐一解决。
2020年检察工作任务
2020年的总体思路是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,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,以正确履行检察职能,服务保障“一高三化”目标为主要任务,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,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,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、更大的贡献。
一要在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“一高三化”目标上展现新作为。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,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,综合发挥打击、预防、监督等职能作用,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。结合我县实际,开展实地调研,掌握司法需求,更新服务发展理念,积极优化营商环境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,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,助力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。
二要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。依法履行批捕、起诉等职责,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、传销、电信诈骗等犯罪,健全惩治“黄赌毒”等犯罪常态化机制,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彻查的力度,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和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,共同推动“平安永宁”建设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。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,促进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,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,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。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、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,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。
四要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。深化检察改革,完善内控机制建设,构建权责明晰、激励有效、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。健全“科技+检察”的工作模式,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,推进数据信息共享,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。
五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,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,按照检察工作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,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”的要求,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,提高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水平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着力净化政治生态,确保“五个过硬”队伍建设。
各位代表,新思想引领新时代,新目标开启新征程,新作为担当新使命。2020年,对永宁发展至关重要。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,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,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一高三化”目标的实现,贡献检察力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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